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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拆迁说是两年给我们交房,到这10月底已经两年了,还没有动工,我们该怎么办。

拆迁补偿 2023-10-24 11:27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对政府拆迁迟迟不交房的情况,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1. 查阅拆迁协议,确认政府承诺的交房时间。如果已过期不履行,可以书面提醒政府,限期履行合同。 2. 与相关拆迁部门积极沟通,了解新房建设进度和预计交房时间。提出加快建设的请求。 3. 如果政府推脱责任,可以联合其他受影响居民,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问题,施加舆论压力。 4. 计算政府迟迟不交房给您造成的经济损失,提出补偿要求。如临时租房费用、搬迁费用等。 5. 如果政府长时间不履行协议,您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发律师函给政府,要求限期履行义务。 6. 如政府仍不履行,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政府承担违约责任,交付新房或赔偿损失。 7. 在诉讼过程中,保留好所有证据材料,如协议、通知、账单等,以维护自身权益。
  • 拆迁签协议后,就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了,拆迁方与被拆迁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尽的责任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了,因此依法签订拆迁协议后双方必须认真恪守,当事人任何一方无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果在履行协议中发生不拆迁了或其它纠纷,协议条款...
  • 你好,这是违法的,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先补偿后征收,你需要尽快委托律师帮你维权。
  •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如果无法交房的,可以要求货币补偿解决。
  • 持电话畅通,稍后律师给您联系
  • 在拆迁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可以采取以下途径解决:
    一、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60日内,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机关或者政府提交复议申请和相关材料。
    二、行政诉讼。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或者也可以不经过复议直接向法院起诉。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 拆迁中的纠纷解决方式包括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一、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60日内,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机关或者政府提交复议申请和相关材料;
    二、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也可以不经过复议直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 关于拆迁补偿,建议纠纷当事人友好协商。一般拆迁的纠纷不外乎是拆迁赔偿款的分配或者产权置换问题的纠纷,总体来说拆迁补偿金额不少,因拆迁补偿利益而引发的家庭纠纷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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