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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书上没写孩子的探视权怎么办?现在对方不让看孩子

子女抚养 2023-10-24 09:00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起诉离婚时,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出现歧义时,人民法院会按照“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原则来判断由哪一方取得孩子的抚养权。而作为不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对子女也同样具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同时也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 如果在离婚判决书没有提及子女探望问题的情况下,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求探视子女时被拒绝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对方协助自己行使探望子女的权利。
  • 这说明当时诉讼离婚时没有涉及到探视权的约定,一般情况下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之间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你好,探视权是法定的权利,即使离婚判决书上没有写探视权也不影响你探视的权利,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要求行使探视权
  • 您好,您可以就小孩探视权向法院起诉。
  • 可以起诉,要求对方配合探视
  • 可以通过诉讼来主张探视权
  • 可以起诉要求享有探视权
  • 争取小孩探视权可以与有抚养权的一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对于子女是受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当事人或家人的教唆、利诱、恐吓而表示不愿接受探视的,人民法院就应当继续执行案件。
    其余情况下由法官责令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配合法官对子女进行思想教育,以说服子女同意并接受父母另一方的探视。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如果一方不让看孩子,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或得到判决书以后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常会派执行人员陪同该方行使探望权,并对另一方进行说服教育。探望权是法定的权利。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对方不让看孩子,如果已经有生效的关于探望权的判决,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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