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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动手但是被人污蔑殴打他人,且有轻伤鉴定书,警察一方认为是我殴打他了,这种时候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0-24 12:4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我是宋律师。还是要结合具体的证据来确定是被谁打的导致伤害,如果处罚你,你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也可以给我联系解决。
  • 刑事诉讼是需要证据支持的,如果涉嫌犯罪可以委托律师辩护
  • 自己被他人殴打的,如果情节严重有可能构成刑事案件,受害人可以保留好证据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属于一般治安管理案件,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属于一般民事案件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殴打他人是指行为人公然实施的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打人行为。行为方式一般采用拳打脚踢,或者使用棍棒等器具殴打他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殴打他人是指行为人公然实施的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打人行为。行为方式一般采用拳打脚踢,或者使用棍棒等器具殴打他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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