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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住院期间医生隐瞒病情,耽误治疗,最终导致孕妇流产。可以算是医疗事故吗?

医疗事故纠纷 2023-10-27 19: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是否是医疗事故要进行鉴定,收集病历资料等证据,进行鉴定要求赔偿。
  • 法律分析:不属于医疗事故。由于人体的差异性和疾病的复杂性,误诊现象是客观存在的。误诊是否承担责任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医生主观臆断、不认真检查造成重要疾病遗漏或误诊必然难逃法律惩戒。
    但是,由于客观资料不全或症状不典型,医生经过积极会诊观察、尝试性治疗,仍无法准确认定疾病的,不应承担责任。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那么误诊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有两个关键要素。第一是在医疗活动中,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第二是是否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因此,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的疾病特殊而使医疗机构无法确诊,医疗机构并不存在违规行为,所以不属于医疗事故。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违反医疗常规造成的误诊,也并不当然就是医疗事故,只有符合医疗事故法定构成要件才能定性为医疗事故。违反医疗常规造成误诊,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失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该过失没有造成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规定的人身损害后果,则不属于医疗事故。
    如果与患者的人身损害后果不存在因果关系的,也不属于医疗事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 法律分析:是否存在医疗过错需要结合产程时间以及剖宫产之前对胎心、胎动的监测。建议封存并复印病历传给本律师进行分析,明确医院过错后再考虑依法维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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