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婚前首付(男方父母出资),购房合同写两人名字,然后领证后办理按揭双方共同还贷,到时候房产证登记男女双方的名字,这个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0-25 09:26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 看到留言 目前双方是有什么争议么
  • 您好;需要看具体的情况判定房产
  • 你好,这种是属于共同财产的
  • 你好,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 你现在咨询这个是想弄什么呢
  • 是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夫妻房子写一个人名字一般不是共同财产。但若该房屋为婚后双方共同购买,则应认定为共同财产,或一方婚前购买,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共同还贷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有夫妻书面约定从书面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按婚姻法解释婚姻法第十七十八条区分
    没有明确的夫妻书面约定的话,符合婚姻法解释明文规定,按婚姻法解释处理
    婚姻法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如果该房产婚前由一方独自出资购买,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后买房写一个人的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下两种情况:
    属于共同财产的:
    1、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如果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父母双方出资购买的房地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房地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的: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地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赠与子女一方,该房地产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您好,是的,需要进一步沟通可以联系我详谈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杭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