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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少了承办人盖章能办理结婚证吗

结婚 2023-10-31 16:5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按照你的说法,你的诉求是什么。
  • 不可以,领取结婚证一定要提交户口本原件、户口本复印件,两者缺一不可.办理结婚登记的,需要以下证件:
    一、居民身份证;
    二、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三、婚姻状况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办理结婚证需要的材料有:户口本、身份证、照片、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资料。将资料交由婚姻登记机构,婚姻登记机构审核材料的真实性之后,举办颁证仪式,当事人宣读结婚誓言、领取结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法律分析】:办理结婚证需要的材料有:户口本、身份证、照片、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资料。将资料交由婚姻登记机构,婚姻登记机构审核材料的真实性之后,举办颁证仪式,当事人宣读结婚誓言、领取结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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