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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买的房,房贷没还完,婚后 不加上女方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1-01 15:21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男方婚前买的房,房贷没还完,婚后不加上女方名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房屋的产权通常归属于男方,还贷部分和相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婚后共同还款的部分可以分割的,房产需要看房产证的所有人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婚后还贷的部分都算
  • 你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不包括一方在结婚前买的房,因为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是一方婚前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或者是房子在婚后登记为两人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法律分析: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算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在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的财产支付首付款并且在银行贷款,婚后以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则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也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夫妻在一方婚前签订的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的财产支付首付款并且在银行贷款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前男方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加名后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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