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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租了个房子 去年4月1租的 是押一付三的。今年4月1到期了 我又续了三个月 但是没有签合同 只有给房东的转账。我现在房租交到了1月1号 现在我不住了 要退房 他不给我退那两个月房租还有押金 这怎么办

房屋租赁 2023-11-02 17:4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现在房租交到了1月1号,单方解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 你好,看合同约定,无法协商,可以起诉解决
  • 需要审核你们的合同进行确定的
  • 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解除合同,押金是否退还,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分析: 第一,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 第二,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 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 第四,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或者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按照合同约定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 租赁房屋到期后,承租人拒绝搬的出租人可以与其协商,要求其续住,支付租金;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搬走;如果承租人不续租,也不搬走的,出租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 合同未到期退还房租和押金的规定是:承租人存在过错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扣留相应的房租和押金作为违约赔偿;出租人与承租人协商一致提前退租的或者承租人无过错因出租人违约提前退租的,承租人不需要支付赔偿,剩余房租和押金应当全部退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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