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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没结婚买房,女方出资极少,男方出资多,双方在办理贷款时,女方才知晓自己是贷款人,后到房管局备案时男方主张按份共有(一人一半),后来分手,这个会怎么判决?男方主张要回赠与女方的一半,不想补偿女方且还继续使用女方贷款人名字。女方在分手八个月后购房成为二套房,现在女方希望要么男方补偿占用女方贷款人名字导致的损失,要回出资的两万,把自己贷款人的名字撤销;要么房子按份分割。这个事情请给分析分析,谢谢

同居 2023-10-29 14: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恋爱期间,双方共同买房,因为没有结婚,不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如果是写在两人名下的,则房子属于双方共有,一般会是按照出资额的比例分配。如果是写在一个人名下的,一般会认定为其个人的财产,房子增值就和没有写上名字的那个人没关系了,只能要回出资的本金和利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恋爱期间,双方共同买房,因为没有结婚,不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如果是写在两人名下的,则房子属于双方共有,一般会是按照出资额的比例分配。如果是写在一个人名下的,一般会认定为其个人的财产,房子增值就和没有写上名字的那个人没关系了,只能要回出资的本金和利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 没结婚,房产证上写了两人的名字,现在要分手,房产的分割要看房子是怎么买的,房贷是怎么还的。如果是一方独自交首付并还贷款,那房子就归这一方。如果双方都有付出,那就根据具体分担情况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就只能交付法院来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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