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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妈弟3人一直住在43平方的房子里,实在没有地方住的情况下,申请找政府部门,这推迟那推拖

其他 2023-10-29 22: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不再前往房管局打印“无房证明”或“房屋信息查询记录”,可直接到公安办证中心凭身份证上网查询打印。
    (一)选择落户地
    1、申请人已有住房,应在住房所在地申请办理;
    2、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是直系亲属在成都有住房,可在其直系亲属的住房所地申请办理;
    3、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有工作单位,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
    4、申请人没有住房且没有工作单位,可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二)选择所需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按照拆迁协议办理
  • 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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