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说法

买房后应该拿到几个证

房产纠纷 2019-03-11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出台之后就是一张证,《不动产权证》。

在此之前是两张证,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不动产权证是房屋所有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两证合一”的产物,不动产权证书是指国土资源部门制定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同时原来按照法定程序颁发的房屋所有产权证仍然存在法律效力,在不需要的情况下,不需要将原有的房屋所有产权证更换为不动产证。所以,不论您是拥有的房屋所有产权证还是不动产权证,都可以证明自己对房屋的所有权。房产证土地证“两证合一”最早由《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规定的,实行房屋、土地两证合一,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因此,在上海等地经常有一套房仅有一张证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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