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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取快递,快递名字和电话都是我的,但是快递被我拆了,用了,现在快递站让我赔钱

消费者维权 2023-10-31 21:58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取快递时,快递名字和电话都是你的,但是快递被你拆了,用了,现在快递站让你赔钱,你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1. 快递是否是你本人购买的:如果快递是你本人购买的,那么你有权拆快递并使用里面的物品。但是,如果快递不是你本人购买的,那么你应该先确认快递的来源和收件人是否正确。 2. 快递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如果快递存在质量问题,例如物品损坏或丢失,你可以与快递公司协商解决。 3. 快递是否是他人误领:如果快递是他人误领,你可以与快递公司联系,让他们帮忙联系收件人并解决问题。 总之,如果你取快递时,快递名字和电话都是你的,但是快递被你拆了,用了,现在快递站让你赔钱,你可以先与快递公司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解决,你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
  • 您好,具体情况说一下。大概多钱费用
  • 快递站让你赔钱,你没有取错就好
  • 你好,建议最好协商解决。

  • 1、和对方确认,发快递是发的哪家快递,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发出,发往哪里,揽收员的特征等,如果对方确实发了快递,可以到快递公司查询。
    2、查询后确认对方发了快递,快递公司将你的邮递丢失,你可以向快递公司要求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
    1、和对方确认,发快递是发的哪家快递,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发出,发往哪里,揽收员的特征等,如果对方确实发了快递,可以到快递公司查询。
    2、查询后确认对方发了快递,快递公司将你的邮递丢失,你可以向快递公司要求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赔偿的
  • 你好,你具体咨询什么法律问题?可否详细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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