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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一楼不同意怎么办

业主维权 2023-10-30 19: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加装电梯有人反对不可以强制安装。必须所有业主都同意在旧楼安装电梯,如果其中一个不同意,则无法安装。若强制安装,属于侵犯不同意的业主的物权,业主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的物权。
    在城市规划区增建建筑物,必须在申请规划许可前取得土地合法使用权。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 加装电梯有人反对不可以强制安装。必须所有业主都同意在旧楼安装电梯,如果其中一个不同意,则无法安装。若强制安装,属于侵犯不同意的业主的物权,业主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的物权。
    在城市规划区增建建筑物,必须在申请规划许可前取得土地合法使用权。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 一楼不同意装电梯不能强行加装电梯。所有业主都必须同意在旧楼安装电梯,如果其中一个不同意,则无法安装,在城市规划区增建建筑物,必须在申请规划许可前取得土地合法使用权。
    违建应该去哪里投诉
    违建可以向当地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投诉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拍下违章建筑的照片即可作为证据。违章建筑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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