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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分期交付 现在交付楼的周围都在施工 噪音 污染 严重影响业主入住 甚至连绿地都没有 这个可以起诉吗?

环境污染 2023-11-01 18:26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开发商在楼宇交付使用后,周边区域仍在施工,造成严重的噪音污染和生活影响,业主可以考虑向开发商提出书面质疑和投诉,要求其改善周边环境,或者提供临时避难措施,如安装隔音设备等。 也可以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如城市管理执法局、环境保护局等,要求其监督施工方减少噪音污染。 如果开发商不改善,可以向其发律师函,或提起诉讼,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赔偿业主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小区绿化的规定是:小区应有足够的绿化面积,新区住宅建设的绿地率不低于30%,旧区不低于25%,绿地指标组团不低于0.5平方米/人,小区不小于1平方米/人;绿地应有充足的日照时间,满足居民区活动的要求,成片的绿地应满足不少于1/3的面积在标准的日照覆盖范围之外
  • 如果开发商分期交付的房屋周围正在进行施工,并且噪音和污染严重影响到业主的入住,您可以考虑采取法律行动。
  • 需要详细了解案件情况老是否符合交付标准 可帮你研究下
  • 您好,这种情况您可以起诉对方主张赔偿
  • 具体拿着你的购房协议找律师研究一下
  • 您好,青楠律所为您服务
  • 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确定。
  • 可以投诉或者举报,只要是在法定之外的时间段都可以举报,对于居民发现居住环境有污染的,可以拨打当地的物业管理电话,联系居委会,公安局,环卫局等
  • 法律分析:
    1.找当地房管部门或消协投诉,协商索赔;
    2.交房后,拒交物业费管理费或采暖费;(延期交房问题解决后再补交)
    3.协商未果,依法起诉,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建议收集证据,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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