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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有个新房,两年了没去收房,钥匙还在物业那里,然后现在物业费带维修费公摊费要五千多没交,这个是需要全额交嘛,还是可以有相对的减少

物业管理合同 2023-11-02 16:5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物业费一般是从通知收房之日起算,您可就自己的原因与物业协商主张该笔费用的减少,维修基金及公摊费是需要足额上交的。
  • 法律分析:维修期间的物业费应当由开发商承受。物业服务收费通常是从交房开始算起,业主确认收房拿到钥匙起开始要交纳物业费。房屋质量是开发商与房主之间的保修职责,物业费是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的经营,房屋质量和物业费不相关。
    但是因为房屋质量问题导致不能及时交房,相关的损失和费用需要由开发商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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