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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龄:2年(2010年12月至2012年11月与公司A签订合同;2011年11月公司A成立子公司B,员工与子公司B签订新劳动合同,新合同2014年11月到期) 工资情况:2011年平均工资5500元,2012年平均工资3000元。 怀孕开始时间:2012年3月30日 公司经营状况:差,现金流急缺,发不了工资,意欲通过裁员的方式节约成本。公司原有员工13名,已裁3名男员工。目前计划再裁3位女员工,其中包括该孕妇。 如果公司单方面与孕妇解除劳动合同: 问题一:孕妇应要求经济赔偿,赔偿金额具体应该怎么算? 问题二:解除合同的方式流程应该怎么走才能保障孕妇的最大权益?(按照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继续为该随时破产的公司服务对孕妇来说也不是一个最好的选择,如果继续留着我还怕它突然破产了) 问题三:孕妇维权应保留什么原始凭证? 问题四:应寻求什么机构维权最为高效合理?

调解 2012-05-05 19:2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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