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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的烧烤摊。影响我们居民的空气。窗户简直不敢开。打开油烟全部进房子了,呛人。怎么办?

业主维权 2023-11-03 20: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烧烤影响楼上住户可以向环保局投诉也可以打110报警。环保局是负责指导和协调解决各地方、各部门以及跨地区、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省际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国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如果楼上制造噪音已经严重影响了他人的日常生活和休息,构成扰民,这种情况下完全可以报警,让警察上门做出警告、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条 【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侵权举证责任】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 楼下烧烤店油烟扰民投诉。油烟扰民属于环境污染扰民,被侵犯的群众居民,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具体如下:
    1、楼下烧烤店油烟扰民可向社区居委会投诉;
    2、楼下烧烤店油烟扰民,可向环境卫生行政部门投诉;
    3、楼下烧烤店油烟扰民,可向公安机关报警投诉;
    4、楼下烧烤店油烟扰民,可向当地工商行政部门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 法律分析:
    1.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
    2.在油烟进屋的时候应注意联系物业,并对现场情况通过视频等资料留存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八十一条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第一百一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违反本法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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