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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钱发群里面参与网赌

网络诈骗 2023-11-05 12: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网上抓赌,一般是按照赌资数额、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来处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1、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5000元以上的;
    2、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50000元以上;
    3、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应以赌博罪立案追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对于行为人进行网络赌博所使用的资金,是可以协商进行索要的。如果网赌的行为构成赌博罪的,则赌资属于违法所得,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其中属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当事人之间协商达成一致的,也可以协商要回网赌的财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在网上下赌注可能构成犯罪,依据《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规定:
    赌博网站的会员账号数可以认定为参赌人数,如果查实一个账号多人使用或者多个账号一人使用的,应当按照实际使用的人数计算参赌人数。
    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对于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兑换为虚拟货币、游戏道具等虚拟物品,并用其作为筹码投注的,赌资数额按照购买该虚拟物品所需资金数额或者实际支付资金数额认定。
    因此在网上下赌注可能被认定为赌博罪,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
    赌博网站的会员账号数可以认定为参赌人数,如果查实一个账号多人使用或者多个账号一人使用的,应当按照实际使用的人数计算参赌人数。
    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对于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兑换为虚拟货币、游戏道具等虚拟物品,并用其作为筹码投注的,赌资数额按照购买该虚拟物品所需资金数额或者实际支付资金数额认定。
    对于开设赌场犯罪中用于接收、流转赌资的银行账户内的资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可以认定为赌资。
    向该银行账户转入、转出资金的银行账户数量可以认定为参赌人数。如果查实一个账户多人使用或多个账户一人使用的,应当按照实际使用的人数计算参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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