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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朋友问我借了一万块钱 说给我两千块钱利息 现在不给了 还说我高利贷

债务追讨 2023-11-06 20:54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如果放贷年利率低于36%,在法律意义上,则不属于非法放贷
  • 这个有无借条,对方现在什么态度
  • 你好,沟通不下可以向法院起诉
  •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偿还借款
  • 法律分析:协商不成,能偿还多少还多少,对方不满意,等待对方起诉后,按法院的判决还款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借高利贷还不起怎么办可以报警。但是借贷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的,若是放高利贷的人并没有做出违法的行为,则报警是没有用的,但是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若是借贷双方之前约定的利率超过了年利率百分之三十六,则超过的部分的利息约定是没有效力的,法院会予以支持可以不用进行偿还。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一、收集证据,向律师主管部门控告;
    二、换律师;
    三、如律师违约,可以要求赔偿;
    四、向媒体曝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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