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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的公积金贷款买的房,房本除了写公公的名字还能加谁的名字?房本一般多久能过户?

房屋产权 2023-11-06 17: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这种情况 贷款未偿还完毕前 不能增加名字的
  • "房屋产权那种房屋加名有以下情况: 1、买卖:买卖双方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房地产买卖合同身份证明等材料到房地产登记中心办理转移登记; 2、赠与:单方向房地产登记中心申请变更登记名称,或单方向公证处公证后申请过户; 3、分析:仅适用于夫妻,凭结婚证等资料直接办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
  • 法律分析:公积金贷款买房谁是贷款主体就写谁的名字。谁是贷款主体到时候房产证上就写谁的名字,如果需要的话,还可以添加共同还款人的名字,有的是夫妻双方共同还款的,视具体情况而定。
    但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主体需是购房合同和提供贷款资料里面拥有公积金福利的借款人。另外要注意年龄的限制,会影响到贷款期限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在办理了房产证后,不能够加名字。因为登记的名字应于签订贷款合同的借款人一致。
    依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款的规定,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在借款申请批准后,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由贷款人以转帐方式将资金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借款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法律依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款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在借款申请批准后,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由贷款人以转帐方式将资金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借款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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