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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想咨询点事情,就是我们家很久以前买的是国有土地的商品房,然后现在要盖一个旅游景区所有需要征用我们的房子,但是拆迁款我们觉得不是很合理,低于周边的房价单价了

拆迁补偿 2023-11-09 11: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在征地拆迁时需要对你们进行补偿,补偿标准以和你们签的补偿合同为准。如果对补偿标准不满意的,可以拒绝签补偿合同,这时对方无权拆你的房屋。如果对方强拆的,可以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 您好,根据国务院590号令相关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不得低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前期可以沟通协商,若相关部门发布了相关的文件,建议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合法权益。
  •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应参照周边房屋市场价格,以评估价格为依据进行补偿,但前提是评估报告的程序要合法,否则评估报告是不能做为补偿认定依据的。特别提示:如果认为补偿不合理,一定不要签订任何补偿协议,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提高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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