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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下我在男方当地申请了离婚,冷静期已经到了,我们可以回我自己老家办理离婚吗

协议离婚 2023-11-10 16:3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 离婚时,不一定需要回当时领结婚证所在地,当事人可以选择到双方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进行办理。
  • 也可以不去老家。这个异地也可以的
  • 法律没有强制规定夫妻一定要回当地办理离婚手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自愿离婚的,应当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审查通过的,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双方即可领取离婚证。
    若双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直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离婚不一定需要回当地办理离婚手续。离婚不是必须到当地办理的,登记离婚可以到当事人双方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处进行办理。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需要先就共同财产、共同债务、抚养权等协商一致,再一起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离婚不是一定要回当地办理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自愿离婚的,应当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审查通过的,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双方即可领取离婚证。
    若双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直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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