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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在工地上出事了他和一个女在一起那女的说是他老公,家里的妻子不知道,请问家里的姜子和孩子拿得 这笔钱吗

婚外情 2023-11-14 15:10 人浏览
共16位律师解答
  • 你和你老公有办理结婚证嘛!有结婚证当然你们就是合法夫妻关系,合法夫妻如果你老公出事了原则上你们去处理相关事项,至于那个女的是否是不这就需要进一步了解。
  • 你好,委托律师处理。家里的妻子子和孩子拿得 这笔钱,
  • 你好,现在处理到哪一步了??协议签订没有
  • 你好,丈夫死亡领证妻子和亲生子女拿赔偿
  • 你好,根据你的情况,是可以协助处理的。
  • 只有法定继承人才能要求获得赔偿。
  • 你要咨询的问题可以详细说一下
  • 你好请问是否报警 有没有立案呢
  • 按照你的说法,你的诉求是什么。
  • 要了解详细情况才能正确回复
  • 你好具体说一下你的案子啊
  • 办结婚证没有 什么状况呢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 法律分析:不可以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因此,工伤职工获得的工伤赔偿金是身体意外伤残而获得的赔偿费,具有一定的人身专属性和依附性,应归伤残者本人所有,必须“专款专赔”,他人不得截留、分享,伤残者妻子要求将残疾赔偿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的要求与法律相悖,得不到人民法院支持。
    综上所述,工伤赔偿金是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一方获得的工伤赔偿金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工伤赔偿金是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工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的,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即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你好,是什么款呢要沟通一下情况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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