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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是东营儿童福利院吗

子女抚养 2023-11-14 11:0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福利院是事业单位,福利院是国家、社会及团体为救助社会困难人士、疾病患者而创建的用于为其提供衣食住宿或医疗条件的爱心福利院场所,分为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和老年社会福利院。事业单位是由国家行政机关举办,受国家行政机关领导,没有生产收入、所需经费由公共财政支出,不实行经济核算,主要提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非物质生产和劳务服务的社会公共组织。
    :《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九条法律依据:《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九条
    儿童福利机构应当收留抚养下列儿童:
    (一)无法查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儿童;
    (二)父母死亡或者宣告失踪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儿童;
    (三)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儿童;
    (四)人民法院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
    (五)法律规定应当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其他儿童。
    收养的办理程序是什么
    1、申请。
    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须共同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和户籍证明,收养人的申请书成立收养的协议书有识别能力的收养人的同意书以及婴儿的出生证,县以上医院的不、绝育证明等证件;
    2、审查。
    公证人员向当事人询问或到当事人所在单位,街道和群众中进行调查,弄清楚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件是否真实,合法收养当事人是否符合条件,成立收养是否确系当事人自愿,收养人有无不良动机及收养人的经济和健康状况等;
    3、办证。
    经审查后,凡符合收养条件的,应予办理收养公证,制作公证书,证明收养成立。不符合收养条件的,不予办理收养公证,并向当事人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当事人对此不服的,可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诉,由授理机关进行处理。
  • 儿童福利院为无依无靠、无人抚养的孤儿和残疾儿童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在中国,它由国家兴办,民政部门具体管理。对收养的儿童,福利院采取统一抚养、分类分班管理的方针。
    对健全儿童实行养与教相结合,福利院有条件的自己开班上课,无条件的送附近学校走读。婴幼儿以保育为主,同时开展学龄前教育。对肢体残缺但智力发育健全者,实行养、治、教相结合。
    一方面给予康复治疗,使其能自理生活;另一方面给予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为他们将来走向社会创造条件。对痴呆儿童,侧重训练其自理生活和从事简单劳动的能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十八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教育作为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统一规划,加强领导。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免收学费,并根据实际情况减免杂费。国家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残疾学生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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