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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今天就是投诉了一个圆通快递员就是他的服务态度很不好也没有给我一个具体的解决方案也没有表达歉意就直接说要我撤诉但是我没有撤诉他说以后他的我的快递他不会揽件

消费者维权 2023-11-14 23:1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向所在的快递企业投诉,如果企业未给反馈或结果不满意的接着向“国家邮政局申诉网站”投诉。法律依据:《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第九条 消费者申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申诉事项属于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消费者申诉受理范围。
    2. 申诉人是与申诉事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寄件人或者收件人以及寄件人、收件人的委托人)。
    3. 有明确的被申诉人和具体的事实根据。
    4. 申诉事项向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投诉后7日内未得到答复或者对企业处理和答复不满意,或者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投诉渠道不畅通,投诉无人受理。
    5. 未就同一事项向邮政管理部门进行过申诉,或者已申诉过的事项有新增内容。
    6. 申诉事项发生于与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产生服务争议或者交寄邮件、快件之日起一年之内。
    7. 申诉事项未经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受理或者处理。
    8. 种类:
    1. 诉讼上的申诉,是指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者知道案件情况的其他公民,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有错误,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依法处理,予以纠正的行为。
    2. 非诉讼上的申诉,是指公民或者企业事业等单位,因本身的合法权益问题不服行政部门的处理、处罚或纪律处分,而向该部门或其上级机关提出要求重新处理,予以纠正的行为。
    3. 诉讼上的申诉,申诉人申诉时,可以请律师给予帮助。民事案件和经济案件,还可以请律师担任代理人,代替申诉人申诉。对于非诉讼上的申诉,如果属于经济合同纠纷或者伤害赔偿等民事范围的问题,可用调解和仲裁方法解决的,依据律师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诉人可以委托律师担任其代理人;对于其他问题的申诉,律师只能代写申诉书和提供法律、政策上的意见,却不能接受委托而担任代理人。
  • 快递纠纷向快递企业客服投诉。现在各企业对快递员的服务要求很高,邮政部门也会公布各企业受理投诉及处理情况。若是消费者对企业于处理投诉不满意,可以拨打“12305”邮政行业消费者申诉电话进行申诉。
    若是消费者对以上两个环节的受理情况仍然不满意,可以保留好相关的票据通过法律程序进行维权、打官司等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行业标准》A.
    3.2
    快件丢失赔偿应主要包括:
    a) 快件发生丢失时,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
    b) 购买保价(保险)的快件,快递服务组织按照被保价(保险)金额进行赔偿;
    c) 对于没有购买保价(保险)的快件,按照邮政法、邮政法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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