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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朋友租别的房租没给后半年的房租费就车祸走了,房东要剩下的房,我们可以不给么费

房屋租赁 2023-11-15 09: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您朋友去世后,房屋租赁关系基于法定事由而终止,房东一般是不可以再继续主张合同解除后的房屋租赁费。
  • 租房户不给租赁房屋费的处理办法: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出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根据当事人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九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 可以根据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数额,要求对方赔偿。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租房户不给租赁房屋费,房东可以先向租客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房东也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租客支付房租并承担违约责任。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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