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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赵国艳律师,我对象,出去打工去,然后让老板打了,然后我对象也还手了,现在工资也不给,报警了,然后这钱还能怎么要回来吗?他要是不给我的话,我整横幅可以吗?

讨薪 2023-11-15 19: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沟通协商解决。
    2、老板欠钱不还,协商失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搜集老板的财产线索,起诉后,申请法院查封可以执行的财产,主张对方还款即可。法律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法律分析:给别人干活钱要不回来的办法如下:
    1、协商调解;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这就是走仲裁的程序,需要提供劳动的证明材料,首先需要确认劳动关系,只需要有证明人就可以;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就是说,先通过仲裁机构,如果有一方通过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再提起诉讼。这样人民法院通过开庭最后确认支付金额和支付时间,如果对方再不给,人民法院有权强制执行。
    这样就保证能要回钱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只要你有上班无论怎么离职,都有工资可以拿。不存在上班没钱的。不给钱可以去劳动监察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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