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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超过一个月未上户口需要准备些什么材料?

其他 2023-11-16 00: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及户口本复印件、结婚证、准生证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孩子出生医学证明等;
    2、具体所需要的材料应当根据其所在地区的相关政策规定来予以确定,依法申报户口。如果未依法申报户口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等。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法律分析:未婚生子上户口需要以下材料:申报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婴儿的出生证等材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应当由具有申请权利的人(户主、亲属等),依法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新生儿上户口最晚不能超过一个月。如果超过一个月,需要审批,操作起来比较麻烦。小孩入户需要的材料如下:
    1、婴儿母亲的户口卡,已婚但户口卡上婚姻状况未做变更的,还应持本人结婚证;
    2、婴儿出生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
    3、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加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准予入户章;
    4、在外地出生的婴儿,还应有婴儿生母单位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5、提供婴儿父亲的籍贯。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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