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申请国家赔偿,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怎么办?

保险赔偿 2023-11-20 13: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 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生效后,如发现赔偿决定违反本法规定的,经本院院长决定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两个月内重新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也可以直接审查并作出决定。
  • 申请国家赔偿不被受理的,若赔偿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针对此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国家赔偿的主体可以向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若赔偿义务机关是法院的,申请人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四条 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本条规定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 申请国家赔偿不被受理的,若赔偿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针对此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国家赔偿的主体可以向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若赔偿义务机关是法院的,申请人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
    《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四条
    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本条规定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 申请国家赔偿但不予受理,赔偿请求人可以请求其说明理由;如果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认为理由不成立,该不予受理的决定确有错误的,则可以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的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条
    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
    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生效后,如发现赔偿决定违反本法规定的,经本院院长决定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两个月内重新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也可以直接审查并作出决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发现违反本法规定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意见,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两个月内重新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泸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