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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买了一辆电动四轮车。无质量问题我可以退换吗?

消费者维权 2023-11-17 13:2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需要与卖方协商解除已经履行完毕的买卖合同的
  • 刚买的汽车,如果没有什么其他的问题的话,一般情况下是不给退换的。如果是因为产品质量在退换范围之内。那么按照正常的规定是可以按照流程进行退换的,一般因为产品质量出现问题。
    厂家如果不退换的话,我们可以到一些质量监督管理语音投诉。
  •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消费者可选择更换或退货:
    1、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2次修理: 未排除或者又出现。
    2、零件质量问题: 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桥或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质量问题。
    3、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 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质量问题。法律依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一条 为了明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统称三包)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十三条 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因质量问题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或者动力蓄电池起火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销售者应当免费更换或者退货。
    第二十四条 家用汽车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消费者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的,销售者应当更换或者退货:
    (一)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2次修理,但仍未排除该故障或者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二)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传动系统、污染控制装置、车身的同一主要零部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四)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0日,或者因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4次的。
    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的更换次数与其主要零部件的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
    需要根据车辆识别代号(VIN)等定制的防盗系统、全车主线束等特殊零部件和动力蓄电池的运输时间,以及外出救援路途所占用的时间,不计入本条第一款第
    (四)项规定的修理时间。
  • 可以。
    刚买的电动车属于质量问题,是可以退货的。三包政策有规定,对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该项服务。
    三包时间上的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消费者如何维权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清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消费者维权各项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2、购买前了解商品属性。对于商品的种类、规格。性能、原材料、结构、合格证,出厂日期、消费期限、使用说明、售后服务等有关商品自身的情况以及商标、厂家、生产地、经销者等关于商品生产经营者的情况应尽可能地了解。
    3、保存购买凭证。购买后应尽可能要求销售者出具发票、收据或其他书面的证明材料,以便在受到侵害时,能够有效地进行索赔。
    4、自动与商家协商。当发现购买商品与自己的需要不相符合时第一时间与商家协商沟通,指出自己的购买目的与产品不符合,申请更换或者退货。
    5、网购-七天无理由退换货。从2014年3月15日起针对网上购物,商品不符合自己需求,买家可以在签收日起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无理由退换货的前提是该商品未被拆封。
    6、12315维权。
    在与商家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可以拨打12315电话,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此途径为最直接,最有效的寻找法律维权的方法。能给予不法商家最有效的惩罚。再使用12315维权之前,最好能保留商家不正当交易的有效凭证。
    7、媒体曝光维权。针对有背景、有影响力的违法商家,各种协商途径,各种维权受阻,可以通过各种媒体(电视台、网站、微博等)曝光其违法行为,通过舆论的压力和高层政府官员的重视来深度维权。
    8、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9、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和商家协商吧,一般是不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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