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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死亡事故赔偿金是以当地收入还是以省收入为准

医疗事故纠纷 2023-11-19 16:4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般是起诉到法院后申请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确认医院是否有医疗过错及损害的过错参与度。不建议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鉴定标准、鉴定人员组成都有较大差异。死亡赔偿金按照本省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20年,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精神抚慰金一般5万,根据责任比例酌减。丧葬费为本省上年度平均工资6个月。
  • 以全省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 医疗事故造成人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死亡赔偿金,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十六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金是有规定的计算标准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一次性赔偿死亡患者20年的收入。这里的收入是指该医疗机构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
    死亡患者超过了60岁,则年龄每增加一岁,赔偿收入就少一年。死亡患者年龄超过了75岁,一次性赔偿5年收入。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 医疗事故造成人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死亡赔偿金,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十六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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