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的一个朋友以卖淫的名义接近女孩子,介绍女孩子去卖淫,但是没有真的卖,他以会所经理的身份,以培训的名义,睡了这些女孩子,构成犯罪吗

刑事辩护 2023-11-20 19:51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组织卖淫犯罪的预备行为,如女孩子有不敢反抗、不只反抗或不能反抗情形的,还可能涉嫌强奸犯罪
  • 如果强制性的违背对方的意愿吧,那么这种行为构成违法犯罪。
  • 你好,涉及到多少钱的金额呢?还是需要进一步沟通
  • 你好!是否构成犯罪,由公安机关侦查立案后追诉。
  • 你好,你朋友行为涉嫌组织卖淫罪和强奸罪
  • 你好,这种情况及时报警处理
  • 根据法律规定构成介绍卖淫罪的要件有: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主观上是故意的心态;客观方面表现为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符合下列条件才会构成介绍卖淫罪:
    1、主体为一般主体;
    2、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容留他人卖淫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根据法律规定构成介绍卖淫罪的要件有: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主观上是故意的心态;客观方面表现为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您好!请问对方年龄多大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