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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请工人喝酒后骑电动车摔伤老板有责任吗?

工伤索赔 2023-11-21 19:0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当时老板请喝酒时有没有提醒喝酒不能开车,开车不喝酒。
  • 那他肯定有责任,自己请工人喝酒,自己再骑电动车摔伤
  • 工作期间做无关工作事受伤老板没有责任。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和老板一起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其他。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一起喝酒的人有赔偿责任。一起喝酒的人在有人喝醉后,有照顾扶助的义务,你朋友酒后驾摩托车摔死,一起喝酒的人明显是有责任的。不过,一起喝酒的人只能承担次要责任,你朋友本人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 工人喝酒摔伤,属于自己自陷风险的行为所带来的后果,与用人单位无关,用人单位无需承担相关责任。但若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摔伤的,理应属于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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