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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轻伤软组织损伤韧带拉伤,需要恢复期6个月左右,55岁,女 有没有赔付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2-20 14:39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对于车祸造成的轻伤软组织损伤韧带拉伤,具体的赔付标准可能因地区、保险政策、事故责任认定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来了解可能的赔付标准: 1. 医疗费用:包括受伤后的门诊、住院费用,以及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费用。 2. 误工费:如果您因为受伤而需要休息,导致无法工作,那么您可以向保险公司或责任方申请误工费。 3. 护理费:如果您因为受伤需要他人护理,那么您可以向保险公司或责任方申请护理费。 4. 交通费:包括去医院、诊所、药店等地方的费用。 5. 精神损失费:如果您因为受伤而遭受了精神上的损失,比如精神痛苦、恐惧等,您可以向保险公司或责任方申请精神损失费。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赔付标准可能因不同的保险公司、不同的保险产品、不同的保险条款而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您在处理车祸事故时,及时咨询当地的保险公司或律师,了解具体的赔付标准和申请流程。
  • 你好,您好,当发生交通事故后,报交警处理,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再主张赔偿
  • 有赔偿标准的,如果需要也可以请律师代理。
  • 有的,你们有没有做了伤残鉴定?
  • 可以追究赔偿给你同时维护权益
  • 你好,按照法定程序处理

  • 一、车祸骨折护理费赔偿几个月
    1、车祸骨折护理费赔偿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按照误工费标准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交通事故伤残赔偿年限一般为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
    但是,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二十条
    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
    但是,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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