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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跟电动车相撞同等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1-20 22:5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同等责任,那没有人身伤害,那就比较简单。
  • 那有有无人员受伤,在哪发生的事故
  • 需要看具体的伤情来认定处理的
  • 负同等责任的双方,非机动车方其财产损失不超过2000元,人员的医疗费不超过1万元,交强险医保范围内赔付。非机动车方财产损失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双方各承担50%的费用,人伤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机动车方承担60%,非机动车方承担40%。
    机动车方的维修费用双方各承担50%。一般情况下,非机动车方不太愿意赔付机动车方的部分维修费用,需要双方进行协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机动车和机动车相撞责任划分标准如下:
    1、一般是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2、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
    处理交通事故步骤是什么: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 法律分析:负同等责任的双方,非机动车方其财产损失不超过2000元,人员的医疗费不超过1万元,交强险医保范围内赔付。非机动车方财产损失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双方各承担50%的费用,人伤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机动车方承担60%,非机动车方承担40%。
    机动车方的维修费用双方各承担50%。一般情况下,非机动车方不太愿意赔付机动车方的部分维修费用,需要双方进行协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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