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们商场下班了,店里东西丢了,该不该找楼经理

工伤索赔 2023-11-22 11:2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租赁纠纷,具体看合同约定,贵重物品丢失可以报警

  • 店内丢失东西,如果是因为员工导致的,用人单位能够要求员工赔偿。应当确定是怎么丢失的,如果没有相关证据,不应该让员工赔偿。如果员工负有保管义务,但是因为玩忽职守导致丢失的,承担一定责任。
    法律分析
    店内丢失的东西,在不能查清是否是因为个别员工失职的情况下丢失货物,由员工承担损失,这种做法不仅没有
    法律依据:,也没有事实依据,这种行为已经侵犯了劳动者的财产权,是完全不符合劳动法的行为。员工遇到类似情况时,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权益,可以拨打劳动仲裁执法大队电话进行投诉。
    如果是他人盗窃了店内东西,应由盗窃人负责赔偿,店员不是盗窃人,没有赔偿义务。法律也没有规定店员在此种情况下的先行赔付义务,因此,不能要求店员先行赔付,再由店员向盗窃者追偿。
    如果是员工故意造成的损失需要全额赔偿用人单位,比如故意破坏用人单位的产品、设备等。员工存在重大过失的,需要赔偿用人单位百分之一十左右的损失,明显可以避免的错误,比如因为违章操作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的、喝酒后工作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员工承担一半左右的损失。
    但如果是员工一般过失或者正常工作不存在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造成的经济损失,无论大小,均不应让员工承担。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法律分析:应当先确定是怎么丢失的,如果没有相关证据,不应该让员工赔偿。如果员工负有保管义务,但是因为玩忽职守导致店内物品丢失的,店员需承担一定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 店内丢失东西,员工一般是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的。但是如果是因为员工的疏忽、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导致东西丢失的,那么很可能需要承担责任,但也不一定需要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哈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