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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作18年,公司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安排了不适合的出差工作,无法胜任出差工作,能要求公司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1-29 10:2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这个需要看具体情况的了。
  • 如果公司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无故解除合同,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进行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要看公司违反的哪些法律规定,要想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又能主张经济补偿金,是要依据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建议先研究下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还是司法解释。
  • 就主动离职这一项是无法要求补偿的。但是因为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后超一个月至一年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对这个期间主张双倍工资的,这是法律支持的。
  • 你好,要看劳动合同如何约定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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