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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入户门门口装了摄像头,只能拍到自家门口和公共楼道,算侵犯别人隐私权吗

其他 2023-11-24 13:23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只能监控到自家门口及部分公共楼道,一般来说不侵犯他人隐私权。
  • 你好,只有公共区域(公共楼道)就不算个人隐私侵犯。拍到别人家门口才算。
    【追问】是不是拍到邻居上下楼,就不算侵犯隐私权
  • 这种情况一般性不涉及,一般性不涉及。
  • 不算侵犯别人隐私权的
  • 法律分析:违法在别人家门口装摄像头触犯的了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指公民不愿为他人知悉或公开的私人信息、活动和习惯等人格利益。公民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允许他人非法获悉、收集、利用和侵扰。
    公民进出住宅的信息,与家庭和财产安全、私人生活习惯等高度关联,应视为具有隐私性质的人格权益,受法律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门口装摄像头不会侵犯对门隐私,但是应当在正常的范围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 在自己家门口装摄像头,拍摄的是正常范围,不会侵犯对门隐私。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具体情况如下: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非法侵入、搜查别人住宅;非法跟踪别人,监视别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别人私生活镜头,窥探别人室内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短信、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窥视、拍摄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录制、公开、窥视、窃听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收集、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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