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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就餐时询问得知不收取餐位费,结账时收取餐位费,商家是否构成消费欺诈

网络购物 2023-11-24 16:0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留好证据,录音、照相,点餐记录与菜品,然后再进行投诉。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一般以3倍计算;增加赔偿后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如果确实了商家有多要餐饮费的不诚信行为,或者商家并不出具具体的消费详情来解决消费者的疑惑,完全可以拨打12315来举报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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