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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和他刚在一起的时候她年纪不到又怀了孩子,所以就直接给了订婚彩礼,没拿证没摆酒,孩子出生八九个月她就有个别的男的好上了,这样的情况我彩礼能找她退么?我该怎么办

彩礼 2023-11-29 20:3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可以提出你所说的主张的,但在诉讼中法院并不支持全部返还彩礼的
  • 你好!这种情况我个人认为可以要求退,但必须要以离婚为前提。
  • 没有登记结婚的彩礼可以要求退还
  • 您好,彩礼大概有多少呢?
  • 女方生了小孩是否能退彩礼,要按照具体的情况来决定。女方已经生了孩子,说明男女双方已经在一起共同生活了。那么关键就要看双方有没有领结婚证。但是如果女方没有跟男方领结婚证;或者由于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那么即使女方生了孩子,在离婚时,也需要退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出现以下情形时女方不用返还彩礼: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没结婚但是生了孩子的情况下,不需要退还彩礼。
    女方可不予退还彩礼的情形如下:
    (1)双方未登记结婚但是同居两年以上。
    (2)双方未登记结婚,同居也不满两年,但孕有子女。
    (3)女方接受的彩礼用于共同生活的支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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