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在个人包公头那干活,属于零时工日结的那种,第一天就受伤了,应该包工头承担责任吗

工伤索赔 2023-11-30 14:09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包工头具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该承担临时工受伤赔偿责任。 因为双方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在法律上属于劳务关系,所以临时工工作中受伤,包工头有绝对的责任。 不过,对于劳务关系,临时工受伤的,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而不是工伤赔偿。
  • 你好,一般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具体请与我联系。我可以给你解答
  • 需要看受伤的具体原因具体过错承担责任,可帮你研究下
  • 你们属于劳务关系,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 您好,您可以向包工头主张赔偿。
  • 你好,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属于工伤
  • 伤的是否重,决定如何维权
  • 你好 青楠律所为您服务
  • 工人在工地受伤,属于工伤,应当由包工头承担。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如果包工头受伤符合下列情形的,算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内因工受伤、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或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火车事故而受伤的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沈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