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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个女性朋友,有个男生一直加其联系方式骚扰已经影响到了生活,这个怎么处理

名誉毁谤 2023-11-28 15:59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注意保存与对方的所有沟通记录,以备日后可能产生的法律纠纷。
  • 你好 可以立即让对方停止骚扰行为 如果劝解无果 建议报警
  • 请问您法律问题目前处理好了吗?是否还有相关疑问呢?
  • 您好,可以报警处理。或者起诉对方。
  • 可以后续据此举报,予以确定赔偿。
  • 您好,建议可以让他报警处理
  • 你好,可以通过起诉来维权的
  • 你好,严重的情况下可以报警
  • 你好,可以向派出所报警
  • 法律分析:可以。对于被骚扰严重影响当事人生活的,可以报警求助,由警方对行为人进行警告、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如果行为人实施了骚扰行为,影响到受害人正常的生活,是可以报警寻求帮助的。日常比较轻微的骚扰行为,可以定性为对人身权、隐私权等的侵犯,是可以寻求法律帮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法律分析:可以。对他人进行骚扰,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被骚扰人就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对骚扰人进行治安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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