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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 今天打电话给我家里人叫我去拍照

行政处罚 2023-11-29 19:1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一、没有法律规定可以拍摄执法人员的证件,执行公务人员应当主动出示证件,但没有规定应将证件交给当事人拍照。
    二、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 拍到照片报警不一定抓得到人,满足下列要件报警才能抓到人:
    1、报警的案件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且确有犯罪事实或存在犯罪嫌疑人;
    2、拍摄的该照片需能够人脸识别,能够辨识出其身份;
    3、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时,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六十条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六十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六十条
    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在辨认前向辨认人展示辨认对象及其影像资料,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
    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
    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对物品的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个物品的照片。
    对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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