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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x x x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有问题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2-02 08:01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想咨询的是单位给您发的解除劳动合同书,还是您给单位发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需要进一步明确,才能给您解答。
  • 你好,请详细述说你的问题,有需要可将材料发我看看,我能帮你
  • 你好,如果解除条件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话,可以。
  • 你好,具体需要根据解除通知的内容分析。
  • x x x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无问题
  •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是有效力的。双方签了字就可以认为是双方同意协议解除了劳动合同,虽然用词是不规范的,但是在劳动仲裁等过程中,不会因为用词的不规范就被认定为不是协议解除劳动合同。
    约定双方再无任何经济纠纷并不表示着员工放弃了诉权,若事实是比如公司少缴纳了社保,这一条就是无效条款。员工仍然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以内主张自己的权利,并不会因为双方协议中有这样一条而免除企业的法定责任。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解除劳动合同一般需要书面通知。无论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还是劳动者解除合同,均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提前与否影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支付,劳动者未提前通知的用人单位可以驳回离职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的应当支付代通知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是一份通知、声明,并不等于劳动关系的解除。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发给用人单位之后,需要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者等到期限届满,才可以算是解除劳动关系。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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