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们离婚时房子給儿子了,但房产证上是孩子爸的名子,房子属于孩子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1-30 16:1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的描述不是很清晰。请问是离婚时约定了将房屋赠与儿子,但是还没有办理过户吗? 如果房产证上是男方的名字,那么该房屋现在仍然属于男方的财产。只有在房屋过户到儿子名下后,才属于儿子的财产。不过即便房屋还没有过户,一般也不能任意撤销离婚协议中对儿子的赠与。因为离婚协议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涉及的不止是财产,还有对子女的抚养和照顾目的。一般只有在能证明签订离婚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的情形,才能撤销赠与。建议可以尽快与男方协商办理过户手续,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希望回答对您有帮助。
  • 房子仍然属于孩子父亲的,双方约定的房屋归谁仅仅产生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并不产生直接变更房屋权属的事实的

  • 法律分析:父母离婚儿子名下的房子通常是归孩子。拥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拥有房子的代管权,不能分割孩子的房产。房产证登记的名字是孩子的,因此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房屋的真实权属情况和登记状况不一致的情况下,房产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即视为房产的所有人,该房产也就不应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父母离婚儿子名下的房子通常是归孩子。拥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拥有房子的代管权,不能分割孩子的房产。房产证登记的名字是孩子的,因此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房屋的真实权属情况和登记状况不一致的情况下,房产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即视为房产的所有人,该房产也就不应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房产证上是儿子名字房子一般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若有证据证明该房产系双方共同财产购买,或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该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等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离婚协议有写明就可以,建议尽早办理过户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阳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