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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钱买的房子,房产证上有父母和孩子的名字不是孩子的房子

房屋产权 2023-06-08 13: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父母出钱买房登记子女名字的,父母没有所有权。父母出钱购买房屋,然后将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应当由子女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父母无权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因为我国对不动产采取登记主义制度,不动产登记在谁的名下,所有权就归谁,父母将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应当由子女拥有房屋的所有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如果父母给子女出钱买房,房产证写的是子女的名字。如果子女不孝顺父母,有证据证明这房子是父母买的,可以通过法律诉讼要回。
  • 法律分析:父母出钱给子女买的房子,房产证是子女的名字,这是一种赠与行为,房屋已经交付,符合法定情形才可以撤销并收回房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条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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