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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工工作时受伤,雇佣主体是否担责?

工伤索赔 2023-12-01 09:5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根据具体情况来承担相应的责任,您这边具体情况可以详细沟通一下
  • 请问受伤严重吗?是不是构成了轻伤等级。
  • 工人干活受伤,属于工伤的,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但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赔偿项目;雇主和工人之间是雇佣关系,工人干活受伤由雇主承担人身损害责任;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受雇人受伤,雇主如果有过错的,要担责。雇主与雇员要根据各自的过错来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如果是第三人造成雇员受伤的,则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但雇员也可以要求雇主给予补偿,雇主在承担补偿责任后可向第三人追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
    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工人干活受伤,属于工伤的,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但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赔偿项目;雇主和工人之间是雇佣关系,工人干活受伤由雇主承担人身损害责任;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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