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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方借款,一人签字,而另一方不知道,法院就判定这是共同债务。这是公平的判断吗?

债务追讨 2023-11-30 20:43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判的,除非对方提供证据证明用于你们家庭生活开支了,你肯定要承担。
  • 需要考察借款具体用途,如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对判决不服可以在上诉期内申请上诉。
  • 你好 现在过了上诉时间吗
  • 借条上只有丈夫一个人签字,妻子不知情,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个问题发生的概率在生活中还是比较常见的,在不少家庭借款的时候,大多数是只有一个人签字,丈夫签字或者是妻子签字的情况很少是双方同时都签字。
    那么问题就出现在这里,在后期还款借款一方没有能力偿还借款的时候,双方就会产生争议或者出现纠纷。
    这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呢?因为比较容易认定为这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因为妻子没有收入,没有工作靠丈夫养,所以债权人证明所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这种案例比较多见的,也容易证明。
    根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所以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就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所以需要履行偿还债务的责任。
    但法律规定的另一种情况就是,如果对方擅自将借款用于自己挥霍,浪费,侵害夫妻另一方的财产权益,该借款就不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
    所以如果出现有债务纠纷,就要看丈夫借款的钱的用途使用在哪些方面,如果是用于家庭的开支,即使是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那么也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
    但以个人的名义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要的支出,妻子不知情,那么就不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作为债权人,应该在借条处明确注明借款事由或者用途,最好要求双方夫妻共同签字确认。
  • 法律分析:有借条就可以了,只要对方写清楚借款金额,然后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 法律分析:通常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一栏共同签字的即为共同借款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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