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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在神湾医院看病时医生开药打针后病情变得严重起来该怎么办

医疗事故纠纷 2023-12-01 14:50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详细记录您妻子的病情变化和治疗过程,包括药物名称、剂量、治疗时间等。
  • 可以后续主张违法,要求鉴定确定赔偿。
  • 您 好,这个有没有去其他 医院看
  • 你好,有相关地点证据能证明吗
  • 你好,具体详细情况说明一下Z
  • 你好受伤如哈。可以去起诉的
  • 你好,可以先和医院进行协商
  • 目前病情怎么样?严不严重?
  • 你好,根据你描述可以起诉
  • 法律分析:须视具体情况而定,采取什么医疗手段主要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四条 第一款 第
    (八)项 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根据该条规定,医院应当就原告的疾病与其不存在因果关系进行举证。如医院不能提供病历资料无法对因果关系进行鉴定,则医院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可以起诉,一般法院也会受理,诉讼中如果医院不提供病历,则需要承担上述后果。
  • 发生医患纠纷,双方当事人都应该冷静下来,医务人员要及时将事情上报上级处理,患者方也要积极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或者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患者方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需要结合个人的病情进行判断,具体可以咨询医院相关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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