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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学校被同学踢到下体导致包皮破裂 全麻手术缝合住院五天,家长和学校是不是都需要承担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2-03 21: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孩子年龄多大,一般是对方家长赔偿
    【追问】孩子8岁!学校有责任吗?明天出院 后期还要复查,家长万一不认账怎么办?需要去学校签书面协议吗?
  • 法律分析:孩子在学校被同学打伤,如果学校未尽到合理的教育管理职责的,是需要承担责任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孩子在学校被同学打伤,如果学校未尽到合理的教育管理职责的,是需要承担责任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当事人的孩子在学校若被同学打伤,且学校未尽到合理的教育管理职责的,则学校方面是需要承担责任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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